365淘房APP官网下载_s365app下载_bet28365365备用
文政发〔2014〕96号
文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县政府部门及驻文单位第二批
取消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文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九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3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第十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8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4〕30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及省驻陇南单位第六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陇政发〔2014〕35号)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及省驻陇南单位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七次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陇政发〔2014〕3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门及驻文单位承接的46项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20项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其中:县政府部门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3项(行政许可项目17项、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1项);县政府部门承接省、市政府备案制管理事项共11项(政府对行政相对人备案制管理事项6项,政府对政府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部分内容政府对行政相对人备案制管理事项4项);驻文单位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项)。县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共14项(行政许可项目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8项),县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共1项(政府对行政相对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驻文单位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共5项(行政许可项目2项, 非行政许可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驻文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承接的项目,要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责任和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确保无缝对接。各部门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或者网络红页对审核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配套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县政府部门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3项)
2.县政府部门承接省、市政府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目录(11)
3. 驻文单位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项)
4.县政府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项)
5.县政府部门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目录(1项)
6.驻文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附件1--6请在网站页首“政务公开”栏查看
文县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6日印发